1、具备正常工商营业所需用的各种证件,包括营业执照、税务登记证、法人资格等
2、有强烈的事业心、责任感和良好的个人商业信誉,认同公司的经营理念,愿意长期精诚合作,不片面追求眼前利益.
3、须有较丰富的钢琴经营管理经验和经济基础。
4、在区域内有完善的销售网络、完善的技术服务。
5、具有良好的社会关系和处理事务的能力。
6、店面面积按城市类别划分:50㎡-300㎡以上
7、积极参加公司举办的推广活动,经常提出合理化建议。
8、不得擅自提价或降价,必须严格遵守公司的销售策略和政策。
9、遵守辖区销售范围,不得跨区销售。
10、不得在互联网上低价销售。
11、省级代理商年进货量不低于80台(根据各地状况有所调整),展示厅营业面积不得低于180平方米,展示钢琴不低于12台。地级市代理商年进货量,不低于30台(根据各地状况有所调整)。展示厅营业面积不得低于50平方米。申请时须提交开拓市场的营销方案。
12、首次进货达到公司定量要求,并完成年度销售任务。